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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图文]体育分院党总支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根据学院《关于开好201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赣旅商[2014]45号)精神及学院党委的要求,结合分院实际,制定体育分院党总支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一、会前准备工作
    1.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11月28日-12月10日)
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会议实施方案,明确会议主题,召开时间和相关要求,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学院党委。
    2.认真组织会前学习(12月5日-12月15日)
会前,分院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安排1天时间,以自学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读本;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等,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党的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广泛征求意见建议(12月5日-12月25日)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一是召开由公共体育教学部教师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二是向各专业、各班级教师、学生征求意见建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将原汁原味反馈给分院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本人。
    4.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2月5日-12月25日)
根据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内容和要求,分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督促和审阅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上报学院党委。
    5.深入开展谈心谈话(12月5日至12月19日)
    按照“三必谈”要求,分院党总支书记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互相之间、班子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之间逐一谈心谈话,同时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约谈。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
1.会议主题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真心服务师生”为主题,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为重点,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班子及其成员中存在的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以及作风漂浮、不干事、不担责等问题,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学院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推进分院管理体制改革,破除僵化的思维模式,努力在改革提速、特色发展、内涵建设、校企合作、实干兴校中再立新功。
    2.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4年12月31日(上午11:30),体育分院三楼会议室。
3.会议人员
分院党总支副书记张蕾;分院院长陶炬;组织委员卢方群;宣传委员许瀚声;纪检委员张茂松;青年委员李海婷;党员杨丽华、杨金据、胡怡、夏天舒、高萌、邹敏、程敏、付百胜、丛滋龙、夏有浸、范卫清、许诺(预备)
列席群众代表:群众代表:朱玲(办公室秘书)万丽娜(体育场馆管理员)
4.会议议程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检查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建设;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是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党总支副书记通报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情况,并就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要求;并宣读学分院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分别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
分院党总支成员分别结合实际,认真对照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要求,深入查找和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院党总支对民主生活会进行小结;并对分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点评并提出要求。
    三、会后整改落实工作
    1.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12月30日-1月7日)
会后,分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针对党员干部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个进行研究并提出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2.及时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1月15日前)
分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情况、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整改措施。会后15天内,向学院党委上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体育分院党总支
                                                                            二O一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