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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体育分院任美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体育分院学生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任美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体育分院党总支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从2013年5月22日至5月28日止,共7天。

公示举报电话:3771137  3771903                       

        中共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体育分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