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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9月16日火警情况通报及寝室防火提醒

  2012年9月16日晚20点10分左右,我院学生宿舍13栋522发生火警。我处工作人员到现场时灭火已接近尾声。经火灾现场查看13栋522寝室东侧墙面的插座被烧毁、两个寝室配备的柜子被烧坏以及一些被子、衣物被烧坏。索性火警发现较早,组织扑救工作及时,未有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初步调查情况为:该寝室住了机电分院10级统招汽修班的4名学生,由于插座上的用电器未及时拔除,事发时4人又均不在寝室,而引发了此次火灾。     在此,我们再次提醒各位同学寝室防火需做到:     一、不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不使用热得快、电热褥(毯)、电炉、电吹风、电热杯、电饭锅、电暖气、直发器、电熨斗等违章电器。这些电器都是靠电阻值较大的材料发热来获得热量,耗电量高、发热量大,极易造成电线发热,橡皮绝缘体软化、老化甚至燃烧,从而引起火灾。     二、不私拉电线和插座。电线和插头、插座多重连接,容易导致接触不良,产生电火花,电源线、插座不要埋在被褥下面,易造成绝缘层起火,引发火灾。     三、正确使用其它电器。不要在寝室无人的情况下使用各类充电设备,如手机、数码相机、随身听、笔记本电脑,剃须刀等电池的充电设备,由于充电器长时间蓄热,热量又散不出去,容易发生火灾。     四、合理使用照明电器。尽量不要使用带塑料灯罩的床头灯照明,尤其不要用布、纸等可燃物做灯罩。寝室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     五、不在宿舍内使用易燃易爆品。不在宿舍内使用、保存各种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炉等炉具,不在宿舍内存放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各种油类物品,不在宿舍楼内抽烟,不在宿舍区内焚烧物品。     六、熟记以下口诀,并践行之。谨慎用电千回少,大意疏忽一回多;危险源于轻心,安全在于细心;出门不忘三回头:门窗、水电和插头。       保卫处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