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切身利益,进一步贯彻好《江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成果汇编》(2020 年 12 月修订版)要求,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4月14日下午,体育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在体育大楼会议室集中学习研讨《江西省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奖励福利发放规定》。
会上,体育学院院长黄伟、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彭先坤、体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刘晓芬、体育学院副院长张茂松分别带领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国务院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江西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0〕51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7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申报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明电〔2020〕15 号)、江西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各类劳务酬金发放工作的意见》(教政〔2017〕7号)等文件精神。
通过本次活动,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奖励福利发放规定,能够知规懂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不断提高遵纪守规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踩底线、不越红线,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