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体育分院
作者: 朱老师 | 来源:体育系| 摄影:体育系| 日期:2012-09-18 | 访问量:
甲方: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体育分院
乙方:
校外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对学生校外实习管理,确保学生安全而有效地完成校外实习,经双方协商,就学生在校外实习的安全,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体育分院(简称:甲方 )、实习学生(简称:乙方)达成协议并签订责任书如下:
1、甲方安排 老师为乙方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乙方的校外实习指导与安全教育。
2、乙方参加校外实习前,应书面向指导老师汇报,并留下可联系到的通讯方式,在甲方的指导老师允许下,方能离开学校去实习岗位。
3、乙方在校外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若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4、乙方在校外实习期间,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5、在校外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酗酒,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
6、乙方在校外实习期间,应听从实习方领导、老师的指导,服从管理;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乙方在校外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从事与生产实习无关的活动。
8、在实习教学中,做到勤观察、勤思考、勤动手、勤记录,每天做实习日记,认真完成实习作业和报告;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培养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9、以上条款乙方必须全面遵守执行,甲方负责监督、检查、落实。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个人负责,学校、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体育分院(盖章) 指导老师签字:
乙方: (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附: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做好个人实习计划和训练计划,课前认真备课,课中积极投入,课后按时写好日记,结束后写好实习总结(返校时上交)。
2、积极配合实习单位的具体工作要求,听从有关领导的安排。
3、熟悉并掌握俱乐部的整套教学方法及运作模式。
4、创业者必须写好创业计划并上交。
5、具备单独制定比赛秩序册的能力,且能够具体实施。
6、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要求,自习完成学校余下有关课程内容,完成作业,按时(第17周)返校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
7、以上
8、内容没有按要求完成的,不予以毕业。